日前,河源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电网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2018年至2020年全市电网建设与改造总投资争取50亿元左右,其中35千伏及以上主网工程15亿元以上、10千伏及以下配网工程25亿元以上,进一步加快河源市电网建设步伐,解决电网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构建安全可靠的电力保障体系,顺利完成“十三五”电网建设任务。
《意见》提出,未来3年全市将新增建设110千伏及以上公用变电站数量16座(新增变电容量2447兆伏安,新增线路1050千米),10千伏线路200回,配电台区1500台,建成结构完善、抗风险能力强的全市电网主网架,提高电网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打造“安全、可靠、绿色、高效”的河源智能电网。
为了顺利完成电网建设改造任务,《意见》明确提出,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将电网建设项目纳入本级政府年度重点工程,按重点工程要求管理,建立并完善加快电力电网建设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创新项目审批方式,积极配合供电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审批许可手续,如需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办理的,则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落实办理相关工作,切实提高行政效率。
据悉,市政府将把电网建设工作纳入对县区政府(管委会)年度综合政绩考核内容,根据各县区政府(管委会)电网建设任务,与县区签订责任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同时,市政府还将每年对县区政府(管委会)承担的电网建设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实施检查评定,评定为优良的给予通报表扬,并给予30万元的奖励;对评定为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并由市政府对其进行行政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