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4月11日发布正式“征求意见稿”之后, 5月30日,国家能源局正式下发《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2019年风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和《2019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两份附件,同时,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相关负责人还对文件内容做了官方解读。
一、 《光伏工作方案》保障已并网项目利益
《光伏工作方案》适度保障2019年已并网项目利益,并明确了7月1日为竞价项目申报截止日。经历了去年的531行业剧变之后,2019年的光伏政策机制尽管较2018年有较大变化,但自从年初确定了“补贴以收定支、项目全面竞价”的大原则之后,几轮征求意见后的内容均无太大变化,本次正式稿也不例外。
与4月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本次正式稿内容上的更新主要体现在两点:1、明确了2019年内已并网的项目可以参与今年的补贴额度竞争,适度保障了今年新建存量项目的利益,我们预计这部分项目以年初以来并网的工商业分布式项目为主,规模约3-4GW;2、明确了地方上报拟新建项目参与全国补贴排序的申报截止日为7月1日。
二、《风电工作方案》优先推进平价项目
《风电工作方案》 相对变化较多,主要体现为:加强了对存量已并网、已核准项目的并网和消纳的保障、以及对海上风电项目管理办法的调整,整体上较征求意见稿的表述更为友好。在维持“优先推进平价项目建设” 的大原则不变的情况下,本次《风电工作方案》的正式稿中,在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的规定部分,相比此前征求意见稿,除了仍然严格要求“各类拟新建风电项目均应以落实项目电力送出和确保达到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或弃风率不超过 5%)”的建设前提条件外,更加突出了对“已并网和已核准在有效期内”风电项目的消纳保障。
对消纳安排的表述调整,是我们认为本次风电政策正式稿较征求意见稿变化最大的部分,在态度上明显加强了对存量项目的利益保障,避免了新建平价、竞价风电项目大比例侵占存量、在建、已核准项目的并网和消纳空间,对风电开发运营企业在建项目实现预期收益水平起到了较好的保护作用。
三、加大了电网企业的参与“戏份”
风电、光伏工作方案中均加大了电网企业的参与“戏份”,并反复强调电力消纳与送出。我们此前报告中多次提到,随着风电、光伏发电在我国逐步实现发电侧平价,电价补贴和项目经济性对“新增装机量”这项二级市场最为关注指标的影响将逐步减弱,取而代之的,则是随着风光电力渗透率的持续提升,对电网接入和消纳能力的考验。
2019年作为我国可再生能源电力行业从补贴时代向平价时代过渡的首年,政策制定中已经能够明显感受到能源主管部门对“电网角色重要性提升”这一变化的认知和重视,预计后续仍会有相关配套政策陆续出台。
四、对行业板块的影响
光伏方面,我们维持2019年国内新增装机35-40GW的判断,但对于2020年的国内市场,我们较乐观的认为有望达到50GW。风电方面,政策正式稿对已核准待建项目的处理态度有明显改善,预计将在一定程度上再次提升风电运营商的“抢装”积极性,市场预期有望得到边际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