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发文:加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许可准入监管-市场资讯-市场动态-变压器市场网
| 手机版       您好,欢迎来到变压器市场网!平台已覆盖越南、泰国、柬埔寨、缅甸等东南亚,印度、南非、俄罗斯、加拿大等海外区域。
 
   
   
 
当前位置: 首页 » 市场动态 » 市场资讯 » 正文
分享到:

能源局发文:加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许可准入监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1-25  浏览次数:3472

11月21日, 国家能源局官网下发《关于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据查询了解,《通知》共分为四个单元,分别是一、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简化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管理;二、贯彻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严把许可准入关;三、规范许可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四、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优化许可审批服务。

在“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简化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管理”章节中,《通知》表示,项目装机容量6MW(不含)以下的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发电项目,不纳入电力业务许可管理,继续实施电力业务许可豁免政策。

《通知》还称,经营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含垃圾发电)、海洋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发电业务的企业,简化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申请要求。

在《贯彻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严把许可准入关》章节中,《通知》提出要加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许可准入监管。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豁免项目除外)发电机组(单元)并网后,应于3个月内完成有关机组的启动试运行工作,并在完成启动试运工作后3个月内,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分批投产的风电或光伏发电项目,应分批开展启动验收,分批申请许可。未按上述要求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并网发电的,对发电企业及相关电网企业、调度机构要依法严肃处理,有关情况记入企业信用信息记录。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 市场动态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相关市场动态
推荐市场动态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