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报道 因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避难到北海道的78户257人以失去生活基础,精神上承受痛苦等为由,向国家和东京电力公司提起集团诉讼。当地时间10日,札幌地方法院判决国家和东京电力公司进行赔偿,赔偿总额达到5290多万日元(约合人民币350多万)。
在审判中,围绕国家是否能预测到大规模海啸,以及东京电力公司至今支付的赔偿金是否合理等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法院认为,“国家规制权限的不行使和东京电力的海啸对策的不完善,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判决国家和东京电力向原告中的89人,赔偿共计5290多万日元(约合人民币350多万)。
日本全国范围内都存在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的避难者起诉国家和东京电力的集体诉讼。本案是福岛核事故的第11起相关集体诉讼,也是在一审中被认定了国家责任的第7个判决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