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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变电工陷项目纠纷,状告六家风电公司索赔7.33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28  浏览次数:3571

因风电项目施工合同纠纷,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特变电工,600089.SH)将六家风电公司告上了法庭。

6月23日,特变电工发布公告称,控股子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特变电工新能源公司)向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中,特变电工向七个被告索赔共计7.33亿元。

这七个被告分别为高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下称盱眙高传)、南京高传机电自动控制设备有限公司(下称南京高传)、泗洪县高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宝应县高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泗阳县高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下称泗阳高传)、江苏高传新能源有限公司(下称江苏高传),以及自然人廖恩荣。

其中,前三家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江苏高传,廖恩荣为该公司的执行董事。

江苏高传成立于2016年7月,主营新能源技术开发、研究于推广,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天眼查信息显示,廖恩荣同时为南京高传的董事长、总经理以及法人。

双方纠纷起于盱眙高传的风电项目。

特变电工称,因盱眙高传未及时提供项目施工必备批复文件,导致该项目不具备施工条件,长期处于停工状态。盱眙高传应向特变电工新能源公司支付的工程款约1.3亿元,至今未支付。

特变电工向盱眙高传索赔工程款约1.3亿元,以及索赔因后者违约给特变电工新能源公司造成的损失6亿元,并请求其他被告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017年1月,特变电工新能源公司与盱眙高传签订了总承包合同,前者以EPC方式承包盱眙高传观音寺三河农场官滩风电场99 MW整装风电工程,拟建设50台单机容量2.0 MW的风电机组及一座110 kV升压站等。

当5月,盱眙高传与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下称华夏租赁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盱眙高传与华夏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直租业务,租赁本金总额6亿元,融资期限12年。

为保障融资租赁合同的履行,华夏租赁公司还与盱眙高传签署了电费收费权、应收账款等资产质押、抵押相关协议;华夏租赁公司与江苏高传签署了股权质押合同;南京高传、廖恩荣等公司分别向华夏租赁公司提供了相关担保。

之后,华夏租赁公司又与盱眙高传、特变电工新能源公司签订了该风电工程总承包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协议,约定华夏租赁公司承担项目主要设备、组件及其材料采购的付款义务,并在付款后取得建成后项目全部资产的所有权。

按照合同约定,若特变电工新能源公司所交付的合同设备,在数量、质量、技术标准等方面与约定严重不符,华夏租赁公司可要求退还其所支付的所有租赁物建造款项及其利息。

由于部分土地涉及红线违规、未补办占用审批手续等问题,盱眙高传风电项目停工至今。

今年5月,华夏租赁公司将特变电工新能源公司和盱眙高传告上法庭。理由是特变电工新能源公司交付设备与承包合同约定不符、盱眙高传未支付到期的租前息及租金。

华夏租赁公司请求,解除转让协议,并判令特变电工新能源公司退还设备采购本金6亿元及相应的利息。

截至目前,该诉讼尚未开庭审理。

特变电工表示,如果法院最终认定特变电工新能源公司需承担法律责任,盱眙高传应当赔偿由此给特变电工新能源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对于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特变电工称,最终影响需以后续法院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

特变电工成立于1993年2月,主营变压器业务、新能源业务及电线电缆业务,还涉及煤炭、输变电成套工程等。

特变电工新能源公司是专业从事太阳能光伏产品和系统集成技术研制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主营光伏、风电、电力电子、能源互联网等领域。

今年一季度,特变电工实现营收78.79亿元,同比下滑1.68%;实现净利润4.12亿元,同比下滑8.22%。

截至今日收盘,特变电工报收6.87元/股,跌幅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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