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联近期发布《能源转型中的电力燃料供需格局研究》(下称《研究》)。《研究》预计,“十四五”电力行业用煤需求年均增长2.4%左右,2030年达24.5-25.3亿吨,用煤需求季节性波动强度进一步增大;发电用天然气需求年均增长超过10%。电力安全仍将高度依赖电力燃料供应。
在能源低碳转型过程中,既面临能源生产和消费总量继续显著增长的约束,还要解决因可再生能源接入比例逐步提高、用电负荷特性持续变化,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提出的更高要求,尤其去年下半年全国多地出现电力供应缺口,煤炭供应紧平衡与电煤需求波动性增强的矛盾更加突出,也更加凸显煤电对保障电力供应安全的兜底作用。
在此背景下,近期党中央、国务院在多个场合和重要政策文件中均强调,传统能源逐步退出要建立在新能源安全可靠的替代基础上,统筹煤电发展和保供调峰,有序淘汰煤电落后产能,加快现役机组节能升级和灵活性改造,积极推动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
那么,“十四五”期间,煤电装机规模与电煤供需将呈现出什么格局?对此,《研究》认为,中短期内,煤电装机达峰前,煤电机组尽可能按照“增容控量”的思路安排运行,现有机组延寿及灵活性改造,同时新增部分装机满足电力平衡要求,预计“十四五”“十五五”期间,全国煤电装机新增1.5、0.3亿千瓦,2025年、2030年全国煤电装机分别达到12.3、12.6亿千瓦,2030年,全国煤电装机达峰。
就电力消费看,《研究》认为,我国电力消费将以中速保持刚性增长,预计“十四五”“十五五”期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年均增速分别为4.8%、3.6%。从发挥兜底和调节性作用角度预测煤电、发电量,《研究》认为,“十四五”期间,煤电发电量年均将增长2.4%、12.5%左右;进入“十五五”时期,随着储能技术的成熟和应用,清洁能源、核电等加快发展,煤电发电量增长有限,总体呈倒“V”型走势波动,煤电发电量年均增速-0.7%-0.1%。
综合考虑煤电机组出力情况、设备升级、节能改造和参与深度调峰对煤耗的影响,《研究》预计,2025年电力行业用煤25.2亿吨左右,“十四五”年均增速2.4%左右,2030年电力行业用煤24.5-25.3亿吨。
《研究》同时指出,综合考虑极端天气、清洁能源消纳以及储能技术发展所带来的不确定性用电需求增长,煤电的兜底保障作用不可或缺。在经济保持正常发展情况下,煤电出力或将高于预期,电煤需求增长存在突破以上预测的可能。虽然从目前煤炭规划意见看,煤炭产量增速远低于电力用煤增速,但若进一步提升煤电利用效率与清洁化水平的同时,大力压减散烧煤和工业用煤,用煤结构进一步向电力倾斜,其他行业用煤及散烧煤需求控制在预期范围内,电煤供需可基本实现平衡。
值得注意的是,考虑到燃气发电具有调节速度快、调峰幅度大、二氧化碳排放低等优势,《研究》认为,“十四五”及以后,调峰电源将是气电发展的主要方向。但从成本、对外依存度、化石能源特性上看,燃气发电不宜成为持续快速大量发展的电源,可以适度推进。预计到2025年、2030年全国气电装机分别达到1.5、2.35亿千瓦。“十四五”期间,气电发电量年均增长将达到12.5%左右,“十五五”期间,与“十四五”增速基本持平。
考虑到煤炭在能源中的主体作用,以及煤电在电力系统中的兜底保供和调峰调频作用中短期内仍将不可或缺,《研究》建议,一要统筹做好能源转型顶层设计,提升煤炭供应能力,增强供应弹性;二要进一步完善推进煤炭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确保电煤稳定供应;三要建立和完善市场机制和价格机制,推动煤电转型和健康持续发展;四要持续加大财税费政策支持力度,提高火电企业持续发展能力;五要加快推进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和规模化应用。
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价格机制方面,《研究》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和推动电煤中长协机制。进一步理顺电力、热力价格与煤炭、天然气价格机制,建立成本传导顺畅、联动合理、调节有效的市场化价格机制。完善电力市场辅助服务补偿与交易机制,健全完善煤电参与电力辅助服务的政策机制,出台针对深度调峰和备用机组的两部制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