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加强煤炭市场价格调控监管,引导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促进煤、电上下游协同发展,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
《通知》指出,煤炭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今后一段时期,我国能源消费仍需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既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也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在坚持煤炭价格由市场形成基础上,提出煤炭价格合理区间,健全调控机制、强化区间调控,引导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促进煤、电价格通过市场化方式有效传导。
《通知》明确了三项重点政策措施:一是引导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从多年市场运行情况看,近期阶段秦皇岛港下水煤(5500千卡)中长期交易价格每吨570~770元(含税)较为合理,上下游能够实现较好协同发展。综合考虑合理流通费用、生产成本等因素,相应明确了煤炭重点调出地区(晋陕蒙三省区)出矿环节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综合采取措施,引导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
二是完善煤、电价格传导机制。引导煤、电价格主要通过中长期交易形成,煤炭中长期交易价格在合理区间内运行时,燃煤发电企业可在现行机制下通过市场化方式充分传导燃料成本变化,鼓励在电力中长期交易合同中合理设置上网电价与煤炭中长期交易价格挂钩的条款,有效实现煤、电价格传导。
三是健全煤炭价格调控机制。首先,提升供需调节能力。保障煤炭产能合理充裕,完善煤炭中长期合同制度,进一步增强政府可调度储煤能力,完善储备调节机制。其次,强化市场预期管理。健全成本调查和价格监测制度,规范煤炭价格指数编制发布行为。煤炭价格超出合理区间时,充分运用《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手段和措施,引导煤炭价格回归。第三,加强市场监管。严禁对合理区间内运行的煤、电价格进行不当干预,加强煤、电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强化期现货市场联动监管和反垄断监管,及时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是实现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强化市场价格调控的重要机制创新,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遏制投机资本恶意炒作,防止煤炭价格大起大落;有利于理顺煤、电价格关系,促进上下游行业协调高质量发展;有利于发挥煤炭作为基础能源的兜底保障作用,更好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有利于稳定下游企业用能成本,保持经济平稳运行。
2月24日下午13:00,国家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有关情况及《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内容。价格司司长万劲松先生指出,煤炭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初级产品,今后一段时期我国能源消费仍然要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在当前国际能源供需形势错综复杂的背景下,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十分重要、十分必要。这次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是坚持煤炭价格由市场形成的基础上,明确价格合理区间、强化区间调控,引导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实现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更好结合。具体内容可以概括为“两个明确、三项保障”。
《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主要内容
文件的主要政策内容如下:1、煤炭价格由市场形成,2、引导煤、电价格主要通过中长期交易形成,3、价格合理区间是行业共识,4、合理区间内煤、电价格可以充分传导,5、超出价格合理区间将及时调控监管。
“两个明确”:一是明确了煤炭价格合理区间。从目前阶段看,秦皇岛港下水煤5500千卡中长期交易含税价格在每吨570~770元之间较为合理,这也是行业的普遍共识。考虑中间环节流通费用等因素,明确了山西、陕西、内蒙三个重点产区煤炭出矿环节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将综合采取措施,引导煤炭价格在上述合理区间运行。二是明确了合理区间内煤、电价格可以有效传导。目前,燃煤发电执行的是“基准价+上下浮动不超过20%”的市场化电价机制。这次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与燃煤发电价格机制相衔接,实现了“区间对区间”。明确了合理区间内煤、电价格可以有效传导,燃煤发电企业可在基准价上下浮动不超过20%范围内及时合理传导燃料成本变化。
为实现上述“两个明确”,提出了三项保障措施。一是提升煤炭供需调节能力。保障煤炭产能合理充裕,完善煤炭中长期合同制度,进一步增强政府可调度储煤能力,完善储备调节机制。二是强化市场预期管理。进一步健全煤炭生产成本调查和价格监测制度,规范煤炭价格指数编制发布行为。煤炭价格超出合理区间时,充分运用各种手段和措施,引导煤炭价格合理回归。三是加强煤、电市场监管。严禁对合理区间内的煤、电价格进行不当行政干预,同时加强煤、电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强化期现货市场联动监管和反垄断监管,及时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当前,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可以概括为“三个稳”:一是稳预期,引导市场形成合理煤价预期,遏制投机资本恶意炒作,防止煤炭价格大起大落;二是稳供应,支持煤矿稳定生产、支持煤电平稳出力,更好发挥煤炭作为基础能源的兜底保障作用,维护国家能源安全;三是稳经济,推动上下游行业协同发展,引导煤炭价格进一步合理回落,稳定下游企业用电用煤的成本,促进经济平稳运行。
万劲松指出,提出煤炭价格合理区间,不是要对煤炭实行政府定价,目的是在坚持煤炭价格由市场形成的基础上,建立价格区间调控机制,实现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更好结合,防止煤炭价格大起大落。
上世纪90年代,煤炭价格逐步放开由市场形成,多年来国家也不断完善煤炭市场机制,引导煤炭价格合理形成。但受多方面因素影响,煤炭的市场机制还不完善,加之投机炒作推波助澜,部分时间存在市场失灵的情况,导致煤炭价格大起大落。
从多年市场运行情况看,煤炭市场价格客观上存在一个合理区间,当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时,煤炭的产供储销能够平稳运行,煤炭、电力上下游能够实现协调发展。当煤炭价格超出合理区间过度下跌或过度上涨时,都会带来不利影响,甚至危及能源安全稳定供应,近年来有过多次教训。比如,2015年,煤炭价格过度下跌,导致煤炭企业普遍亏损,生产积极性严重不足,影响行业的健康发展;去年10月份,煤炭价格脱离供求基本面、短期内大幅飙升,燃煤发电行业亏损严重,影响电力安全稳定供应,也损害了经济平稳运行。经历去年煤炭价格非正常上涨后,各方面迫切希望国家完善煤炭价格形成机制,防止煤炭价格大涨大跌,引导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
我国煤炭自给率超过90%,我们自有资源的完全能够满足需求,上下游关系又长期稳定,明确价格合理区间、强化区间调控、引导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完全具备条件。这次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也是在总结多年来价格调控实践经验、充分考虑煤炭市场运行规律的基础上,对煤炭价格机制的重大改革,也是充分发挥我国的制度优势,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在大宗商品市场价格调控领域的一项重大机制创新。
着力解决“煤电顶牛”难题,实现煤价、上网电价、用户电价“三价联动”
针对此次完善机制是否有利于避免再次出现“煤电顶牛”的情况,价格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彭绍宗指出,这次完善机制,就是要着力解决“煤电顶牛”难题,实现煤价、上网电价、用户电价“三价联动”,推动煤、电上下游协同发展。
“煤电顶牛”是个“老大难”问题,主要原因是煤、电价格形成机制不够完善,难以有效衔接。去年10月份,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全面放开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将电价浮动范围扩大至在基准价基础上上下浮动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不限,真正构建起“能涨能跌”的市场化电价机制,实现了上网电价、用户电价通过市场化方式有效联动。
这次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追本溯源”,提出煤炭价格合理区间,实现了与燃煤发电“基准价+上下浮动不超过20%”电价区间的有效衔接,在合理区间内煤、电价格可以有效传导。这样,煤价、上网电价、用户电价通过市场化方式实现了“三价联动”,从根本上理顺了煤、电价格关系,破解了“煤电顶牛”难题。
政策的出台对煤价和电价的影响
彭绍宗称,今后一段时间,预计煤炭价格会在当前水平上合理回落,有利于进一步稳定燃煤发电市场交易电价。
当前,煤炭生产和市场供应总体平稳,日产量稳定在1200万吨以上,电厂存煤处于历史高位,煤炭价格稳定具备坚实基础。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政策的出台,向行业和市场释放了国家进一步加强煤炭市场价格调控监管的明确信号,有利于引导上下游尽快形成稳定的市场预期、遏制资本投机炒作,引导煤炭价格在当前水平上合理回落。
此次改革,不涉及电价机制调整,燃煤发电仍执行“基准价+上下浮动不超过20%”的市场化电价机制。除高耗能企业外,无论煤价如何变化,燃煤发电市场交易电价都不能突破上浮20%的限制,居民、农业电价与当前水平相比也不会有任何变化。同时,此次改革,明确了煤炭价格合理区间,与燃煤发电价格区间作了衔接。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时,煤炭、电力价格通过市场化方式有效传导,燃煤发电市场交易电价也不会突破上浮20%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