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发展改革委宣布,为保障天然气市场供应,促进节能减排,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决定自7月10日起,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不做调整。
此次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将天然气分为存量气和增量气。存量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提价幅度最高不超过0.4元。增量气门站价格按可替代能源(燃料油、液化石油气)价格的85%确定。
中国石油大学中国油气产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董秀成表示,虽然天然气具有优质、清洁、高效的优点,长达数千公里的管道运输导致终端销售价格不菲,但综合考虑环境成本等因素,要改善生活质量、保护环境,必须容忍适度的价格上涨。
我国天然气资源相对贫乏,剩余可采储量不足世界总量的2%。2007年至2012年,我国天然气进口量从40亿立方米增加到425亿立方米,5年增加9.6倍;进口依存度从2%提高到27%。
此前,我国天然气价格水平偏低,国内天然气出厂价格比中亚进口天然气到岸完税价格每立方米低1.5元。这既不利于扩大进口天然气,也无法激励包括民营资本在内的投资者勘探开发和投资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的积极性。
新机制使油价更灵敏反映国际油价变化
作为新一届政府就任后出台的首个重要经济改革举措,今年3月26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宣布实施完善后的成品油价格机制,并承诺“成品油价格每10个工作日都会调整一次,该降就降,该升就升”,严格按照规定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2013年以来,我国不失时机推进成品油、天然气、电力、水资源等重点领域价格改革。这些改革为进一步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创造了有利条件。
根据完善后的定价机制,成品油调价周期由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取消挂靠国际市场油种平均价格波动4%的调价幅度限制。
半年多来,成品油调价频率加快,调价时间节点透明度增强,国内油价能够更加灵敏地反映国际市场油价变化,大大遏制市场投机,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
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 完善脱硝等环保电价政策
为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鼓励燃煤发电企业进行脱硝、除尘改造,改善大气质量,自今年9月25日起,我国将除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之外的其他用电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由每千瓦时0.8分钱提高到1.5分钱;将燃煤发电企业脱硝电价补偿标准由每千瓦时0.8分钱提高到1分钱;对烟尘排放浓度低于30毫克/立方米(重点地区20毫克/立方米)的燃煤发电企业实行每千瓦时0.2分钱的电价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