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三个阶段发展目标,分别明确了2025年、2030年和2060年的具体发展指标。
到202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完成国家下达目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7.40%;森林覆盖率比2020年增加0.12个百分点,森林蓄积量达到7.79亿立方米,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
到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显著成效,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大幅下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以上,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2000万千瓦以上;森林覆盖率比2020年增加0.19个百分点,森林蓄积量达到8亿立方米,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并实现稳中有降。
到2060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以上,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开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境界。
意见提到,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因地制宜发展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培育“渔光互补”等光伏产业,积极开展屋顶分布式光伏整县(市、区)集中推进。
推动建筑用能电气化和低碳化,提升新建建筑节能水平。开展建筑屋顶光伏行动,加大“光伏+”、微电网、风光储一体化、智慧能源等在建筑领域应用推进力度,大幅提高生活热水、炊事等电气化普及率。因地制宜推进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村建筑中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