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充分肯定基建项目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
十年来,在国资委、国资委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国管局等部委的支持帮助下,管理局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多方努力,积极争取,安排委机关、直属单位、直管协会中央财政预算内投资,改善办公环境,消除安全隐患,强化节能减排,在为保障正常运转、提高工作效率和信息化水平,以及为老干部创造良好的活动环境方面做出了不懈的努力,有力地保障了办公职能的正常行使,支持了直属单位、直管协会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先后印发了《国资委中央财政预算内非经营性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国资委管理局系统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等10余项委内有关基建方面的工作制度,各单位也都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应该说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我委直属直管单位基建项目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完善,管理行为日趋规范,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投资作用逐步体现。从基建投资表现方式上看,机关、事业单位、直管协会的办公环境、办公设施条件得到了有效的改善,网络、信息化步伐明显加快,职工生活居住环境有了明显的改观。在基建投资安排上,优先解决了有关单位房屋和设施、设备存在的部分安全隐患,为安全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对于直属单位和直管协会系统,着重信息化建设和科研、试验条件的改善,行业服务管理水平稳步提升,研究成果逐年增长,社会影响力逐步扩大。基建工作取得的成绩,有力地支持了各单位的改革和发展。
回顾十年来基建项目管理成绩,归纳起来突出表现在以下三点:一是项目投入力度不断增大,基建投资资金逐年增大,对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为机关服务、行业服务、离退休干部服务和职工服务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加强了基建投资管理,采取了完善规划、健全制度、强化监管、落实责任等一系列措施,基建项目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不断加强,投资效益明显提高;三是优先安排了消除安全隐患项目,确保了资产的安全完整。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一是“重资金,轻管理”的倾向依然存在,项目前期工作不扎实,预算执行进度缓慢,部分单位违反基建项目管理工作程序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尚有部分单位消除房屋和设施、设备安全隐患项目未按可研报告实施,安全隐患没有彻底消除;三是基建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还有待提高。这些都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基建项目管理体系建设,全面规范和提高基建项目管理水平。这是我讲的第一个问题。
二、进一步加强基建项目管理体系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基建项目管理体制机制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国际国内经济形势总体向好,但不稳定,就是不确定的因素依然很多。今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和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经济增长速度、物价指数、城镇新增就业等主要指标处于年度预期目标的合理区间,结构调整稳中有进,转型升级稳中提质,总的开局是好的。中央企业和各地国资委及所监管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积极应对多变经济形势带来的困难和挑战,抓管理、促改革、保增长,生产经营总体保持平稳运行。
国资委承担着对中央企业进行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一步搞好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任务。同时,还承担着国资委直属单位和直管协会的管理工作,这些单位资产规模有大有小,总体上看,人员负担较重,经营能力普遍还不强,亟需国家投资来支持解决生存发展中的困难。中央财政投资对各单位经济实力的增强和履职能力的提高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特别是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实实在在地解决了各单位的实际问题。因此,做好基建投资管理工作,不但需要我们加强基建项目管理体系建设,更重要的是不断健全和完善基建项目管理体制机制。
(一)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继续强化制度建设和执行。要制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一系列重要批示精神的措施和制度,抓好基建投资管理工作中的厉行节约工作,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工作流程。要针对工作实际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修订补充相关规章制度,探索建立健全解决工程领域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要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究,进一步提高制度执行力。
(二)加强对基建项目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基建项目管理组织机构。要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健全组织机构,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主管领导具体负责。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要切实加强对基建项目管理工作的领导。各单位不光是要管好本级的项目,还必须抓好对所属单位项目的管理,要把国家政策、基建程序和国资委的要求认真加以贯彻,特别要注意落实到各个基层单位。要设立专门的基建管理部门负责基建项目的操作,如若不能单独设立基建部门,也必须由相对固定的部门负责项目的申报和实施。负责基建工作的人员要相对固定,并且要不断加强对基建业务和有关政策的学习,做到了解政策,熟悉业务,切实提升专业水平。
(三)明确岗位分工,形成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要形成基建、财务、审计和纪检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财务、纪检部门从项目的论证阶段开始就要参与到项目中来,财务人员要坚持按基建财务的有关规定办事,敢于对违反财务制度的做法提出坚持原则的意见,切实发挥财务监督作用;纪检部门要按有关廉政建设的要求实施监督,严格履行对基建项目的全过程及关键环节、工作程序和经济活动的监察。
(四)加强项目监管,实施考核评价。要加大对基建投资项目审查和监督检查力度。管理局要进一步加大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监管力度,要建立考核评价制度,从管理体制、项目实施、资金管理、工程质量等方面对项目实施单位进行全方位的考核评价,并将考核结果公示。
(五)实行基建项目管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建立和完善基建项目管理工作责任制,对基建项目的管理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单位的法人代表、行政负责人是基建项目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承担全部管理责任。要建立和完善基建项目管理工作责任追究制。要把基建项目管理工作责任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管理范畴,要确定项目责任人的职责,明确领导、部门和个人的职责和权限,细化、量化到岗位职责,做到责任到岗,责任到人,强化责任和责任追究。凡是基建项目管理工作有问题的单位,要坚决按照责任追究制度追究责任;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贪污受贿的,交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三、几点要求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健全反腐败法律制度,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基建投资就属于重点领域,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随着国家预算和审计相关配套文件、规定的逐步完善,对基建投资和项目管理工作程序和要求也越来越规范、越来越严格。近年来,管理局陆续制定了一些加强基建投资和项目管理的办法和规定,也尝试了一些加强监管,防范腐败问题发生的做法,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从总体上看,很多方面还没有按基建项目管理工作程序和要求办事,防范基建领域腐败问题发生的任务依然很重。因此,我想借这次会议的机会,针对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再提几点要求。
(一)加强廉政建设,逐级签订“两个责任书”。从审计工作披露的情况统计,基建领域是滋生腐败的易发区、高发区。因此,对基建工作中的廉政建设,必须贯彻始终,常抓不懈。要从抓制度入手,教育、制度、监督并举,从源头上防止发生问题。在项目建设中要坚持以制度管人,严格执行项目合同制、项目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以及政府采购制等制度,实施项目全过程监督,形成科学的项目决策体系,透明运作,防止出现违法违纪问题。
管理局坚持每年与系统内的行政一把手签订《年度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责任书》和《年度工程管理廉政责任书》,目的是强化项目单位领导的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这个做法很好。这对于明确各项目单位的责任和义务,进一步提升基建项目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实施“阳光作业”,保证“阳光工程”,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管理局系统要坚持并完善好“两个责任书”,直属单位和直管协会的纪检组织也要加强项目监管。
(二)强化法律意识,提高执行政策的自觉性。基建投资管理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要求较高的管理工作,必须遵循国家的相关政策,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办事。因此,要增强基建项目管理的法律观念,提高依法管理基建项目的自觉性。各单位主要领导同志要清楚地认识作为项目法人的责任,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依法管理好基建工作。要把握好基建投资管理工作中的程序性、整体性、科学性,紧紧抓住关键环节,议大事、抓大事。基建、财务等部门要及时了解掌握规划、建设等政府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精通业务知识,在实施过程中认真按程序规定办事。
(三)重视过程管理,提高项目全面管理水平。重视过程管理,就是要求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基建方面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基建程序操作,规范和加强基建项目各阶段管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等行为。一要重视项目前期工作,各单位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时要按要求来做,这也是为了提高项目的立项申报效率;二要规范招投标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三要实行项目监理,项目的施工必须引入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四要强化合同管理,签订合同前要进行认真的谈判,避免合同签订后留下漏洞或产生理解上的偏差,以防在合同履行中造成被动和不应有的损失;五要把好竣工验收关,符合验收标准的,须及时组织验收,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六要及时归集项目资料,建立健全工程档案,按要求如实记录项目从勘察设计到竣工验收各个环节的实际结果;七要严格会计核算,配备专人管理基建财务,每个基建项目都必须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八要加大项目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审查力度,凡是有中央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必须经管理局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审查机构或中介组织进行审计。
(四)加快预算执行,管好用好基建资金。近年来,管理局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不断提高基建资金的保障能力,最大限度满足各单位的投资需要。但基本建设项目预算执行进度缓慢,严重制约了全委预算执行进度的提高。同时,部分单位不严格履行工程建设程序、招投标活动不规范、资金使用和监管存在漏洞等问题,也迫切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管理,努力管好用好基建资金。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将加快基建项目执行进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基建项目执行进度缓慢,有投资计划下达晚、建设程序复杂、招投标及政府采购审批时间长等客观原因,但更多地是项目前期准备不足、项目组织实施不力等主观方面的原因,对此各单位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从局部看是一个单位内部的事情,但从全局看已严重地影响着全委继续争取建设项目工作的开展,也损害了国资委的形象。因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建设进度目标,建立执行进度督导制度,力争基建项目执行进度有一个大的改观。二是加强项目监管,突出问题整改,积极推进基建项目资金的规范化管理。基建项目涉及环节多、专业性强,基本建设程序、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管理、物资采购是问题易发多发环节,而这些最终都体现在基建资金的安排使用方面,迫切需要我们重点解决监管薄弱、违规使用资金等问题。为此,各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在加快预算执行的同时,必须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可靠,进一步强化基建资金的管理,由事后监管逐步向全程监管转变,努力实现关口前移、适时跟踪,着力解决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审核把关不严,违规使用资金,导致出现问题、造成损失的,将予以严肃处理。
(五)加强人员培训,提高队伍素质。管理局要重点抓好三个培训,一是要把基建项目管理知识纳入常年培训计划,不定期对各单位从事基建项目管理工作的基建处长和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二是要对项目承担单位法定责任人、主管基建工作的领导进行培训;三是要对编制基建计划的工作人员、基建财务人员和纪检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升我委基建项目管理队伍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最后,我要特别强调一点,管理局和各单位要始终把消除安全隐患作为基建投资的重点。近年来,在消除安全隐患问题上,管理局和各单位的思想认识是一致的,管理局积极申请中央财政投资,各单位在财政拨款有限的情况下,能够积极想办法自筹资金,协同消除安全隐患。从上报到管理局的报告和实地检查资产的现状看,仍有一些单位的老旧房屋和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在消除安全隐患工作上,我委的任务还很重。对于存在的这些安全隐患问题,一方面管理局要继续锲而不舍地向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国管局争取资金,逐步加以解决;另一方面各单位不要等、不要靠,也要千方百计利用自有资金,切实增加投入,尽力尽快加以解决。
同志们,基建投资管理工作是一项艰巨的任务,让我们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在国资委和国资委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强化管理、把握重点、依法办事、规范操作,把我委的基建投资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