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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根据发展需要合理建设先进煤电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0-19  浏览次数:2612
国家能源局近日针对《关于将煤炭清洁高效低碳利用技术列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提案》给予答复。答复指出,下一步将继续推动煤电行业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发展。根据发展需要合理建设先进煤电。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坚持先立后破,着眼当前、谋划长远,新建项目优先采用大容量、高参数、低能耗、调节能力好的发电机组。

详情如下: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2486号提案的答复复文摘要

您提出的《关于将煤炭清洁高效低碳利用技术列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煤炭清洁高效低碳利用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力度相关建议

我局高度重视煤炭清洁高效低碳利用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转化。一是规划顶层设计。去年,我局联合科技部印发了《“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国能发科技〔2021〕58号),围绕煤炭绿色智能开采技术、煤炭清洁高效转化技术以及先进燃煤发电技术等全产业链环节,研究部署了“十四五”期间拟重点开展的技术创新任务,并制定了各项任务的技术路线图。二是积极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我局立足能源产业发展需求,大力推进能源研发创新平台建设,开展能源科技核心技术攻关、关键工艺试验研究、重大装备样机及其关键部件的研制等。围绕煤炭清洁高效低碳利用,已设立国家能源煤炭清洁转换利用技术研发(实验)中心、国家能源清洁高效火力发电技术研发中心等18个研发创新平台。三是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支持政策。先后印发了《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通知》(国能发科技〔2018〕49号)和《关于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定和评价的办法(试行)》(国能发科技〔2019〕89号),鼓励相关能源企业加快突破能源领域重大技术装备,目前已完成2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定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煤炭清洁高效低碳利用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力度。一是抓好规划实施。我们正在制定规划实施方案,组织有关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围绕规划重点任务部署开展研发。二是新建一批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围绕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煤炭数字化智能化等方向,研究新建一批研发创新平台,有效支撑引领煤炭清洁高效低碳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三是继续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定及推广应用。我局计划每年评定一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并定期组织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情况进行跟踪、评价,经评价示范成功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列入“能源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在后续能源项目建设中推广应用。

二、关于完善政策保障措施,鼓励煤炭清洁高效低碳利用相关建议

我局高度重视煤炭清洁高效低碳利用,积极推动煤电行业清洁高效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一是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煤电技术,围绕大型风光电基地,合理规划建设清洁高效先进节能的支撑性煤电。二是优化提升存量煤电机组潜力,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全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实施方案》,举办全国煤电“三改联动”典型案例和技术推介会。三是逐步有序淘汰煤电落后产能,印发《关于稳妥有序做好“十四五”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升煤炭在电力行业的清洁高效利用水平。四是强化金融政策支持,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设立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两批总额度合计达3000亿元。截至2021年底,我国已累计淘汰关停落后产能超1亿千瓦,实施节能改造近9亿千瓦,实现超低排放机组突破10亿千瓦,煤电平均供电煤耗大幅降至约305克标准煤/千瓦时,处于世界领先水平,为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推动煤电行业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发展。一是根据发展需要合理建设先进煤电。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坚持先立后破,着眼当前、谋划长远,新建项目优先采用大容量、高参数、低能耗、调节能力好的发电机组。二是优先提升存量煤电机组结构。统筹行业发展和电力保供,按照延寿运行、淘汰关停、“关而不拆”转应急备用等方式分类处置,逐步有序淘汰煤电落后产能,加大力度规范管理和整治燃煤自备电厂。三是大力实施煤电“三改联动”。重点推动供电煤耗在300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上的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配套煤电灵活性改造、“三北”地区和工业园区供热改造,提升煤电机组清洁高效水平和促进新能源大规模发展。四是切实落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等支持政策。在煤电清洁高效利用、清洁供热、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于封存和煤电企业电煤保供等领域予以重点支持,进一步提升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确保能源电力安全稳定可靠供应。

三、关于建立健全煤矿产能储备体系相关建议

我局高度重视大型现代化、智能化煤矿建设,持续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大举措,煤炭行业实现了历史性深刻变革。“十三五”期间累计退出落后产能超过10亿吨/年,2015年到2021年,全国煤炭产量从37.5亿吨增长到41.3亿吨,煤矿数量由1万处左右降至4000处左右,目前120万吨/年及以上大型现代化煤矿产量比重超过83%。2020年以来,积极会同有关部门,以示范项目为抓手,推动煤矿智能化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目前全国已建成智能化采掘工作面813个,近400处煤矿正在开展智能化建设,推动煤炭供应能力和供给弹性显著增强,更好发挥了在能源供应保障中的基础和兜底保障作用。

下一步,将继续坚持“上大压小、增优汰劣”,在资源条件好、开发潜力大的区域,按照智能化煤矿建设标准,有序布局建设先进产能,着力扩大优质增量供给。同时,将会同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把一些条件好的煤矿的部分产能作为产能储备,重点选择资源禀赋好、开采条件简单、交通运输便捷的大型露天煤矿,随时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发挥供应调节作用,增强煤炭应急保供能力,全力维护国家能源安全。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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