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仍需彻底无差别放开
办法指出,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在油气管网设施有剩余能力的情况下,应与第三方市场主体平等协商开放相关事宜,提供输送、储存服务。上、下游用户要结合生产实际情况或市场需求与消费量预测情况,以及油气管网设施规划、建设与使用现状,合理向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提出开放申请。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之后,管网运营企业要在30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意见,不同意接入的要说明理由。
同时办法鼓励以自行协商或委托代理等方式由分属不同市场主体的上游用户向下游用户直接销售油气,并由上、下游用户与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签订三方合同或协议。按现有输送(储存)合同用户;国家政策规定的优先类、鼓励类用户;申请、签订输送(储存)合同在先的新增用户的次序公平开放使用油气管网设施。
这意味着,管网公司仍是管网的优先使用者,接下来是煤层气、页岩气等国家规定的优先类用户,最后是新增的申请、签订合同用户。“这是一个过渡性的办法,管网和上游还没有完全切断,但毕竟是前进了一大步。在管网仍归管网公司所有的情况下,这个次序是合理可行的。”国家能源委专家孙茂远告诉本报记者,“但未来,还是要向美国一样彻底地无差别放开,管道公司只从事输送服务,上下游用户直接签订合同。”
或助推非常规天然气价格市场化
虽然国家政策规定煤层气、页岩气放开市场定价,可以由上下游用户直接协商价格。但目前我国油气主干管网被“三大油”垄断,中石油、中石化采取买断办法收购天然气,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煤层气、页岩气等非常规天然气的市场定价机制。
专家认为,办法可以充分发挥现有油气管道在连接油气生产商和油气用户的纽带桥梁作用,从而促进油气特别是天然气行业(包括常规与非常规天然气)的上游繁荣、下游推广。解决中小上游企业没有机会、能力建设管道,所生产的天然气无法进入管道的难题。
办法指出,国家能源局负责油气管网设施开放监管相关工作,包括:建立健全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工作机制,协调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相关问题,加强油气管网设施项目与油气生产、利用项目的衔接,开展油气管网设施跨区域开放监管,组织并指导各派出机构开展油气管网设施开放相关监管工作。监管内容包括第三方准入、输送(储存)能力核定、接入申请和受理、合同签订与执行、信息公开与报送等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相关事宜。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认为,办法意味着国家将对管输费加强监管。现在大的管道管输费由国家发改委决定,省内的一些管道由省级物价管理部门决定。该专家提醒,以往调价时,天然气价格和管输价格都会调整。但近年来的几次调价,管输费用却没有随着天然气价格的调整而调整,“这可能体现了包括中石油这样的油企在内,对是否能长期拥有管道业务缺乏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