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方Z省公布了电力现货市场运行方案的征求意见稿。其中,市场申报和出清价格的下限建议为-200元/MWh,引发了市场关注。
(来源:微信公众号“ 能源新媒”文/ 武魏楠))
在2023年5月山东出现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负价格之后,大众对于“负电价”的概念就已经不再陌生。不过从规则角度来说,负价也是有极限的。
根据《关于山东电力现货市场价格上下限规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对市场电能量申报设置价格上限和下限,其中上限为每千瓦时1.30元,下限为每千瓦时-0.08元。对市场电能量出清设置价格上限和下限,其中上限为每千瓦时1.5元,下限为每千瓦时-0.1元。
换言之,山东的负价下限为0.1元/千瓦时(-100元/MWh),而Z省此次将负价下限增加了一倍。这也是Z省运行方案受到重视的重要原因。
在电力市场中,价格下限一定出现在用电负荷的低谷时段。当发电机组的负荷越来越小,接近安全出力极限的时候。电力需求的稀缺性就开始出现。
传统电源为避免停机,丧失高价时段的发电机会,就会压低报价,以时段性亏本发电换取高价时段发电机会。
新能源机组由于补贴和绿证收益与发电量挂钩,所以会采用下限价格报价换取发电量。
在市场实际运行中,负电价的实际值取决于发电机组包括启停机成本在内的停机损失的大小,停机损失越大,负电价越低。
从原理上看,价格下限的作用之一就是避免市场主体在现货市场上恶性竞争。
我们可以假定这样一种情况:某区域新能源机组的补贴和绿证收益大约为0.15元/千瓦时。如果当地市场价格下限为0.1元/千瓦时,那么只要新能源机组一直以下限报价,那么就可以稳赚不赔。
但对于市场中的其他机组来说,这样的情况就有失公平。因此更合理的价格下限,似乎应该等于停机损失最大的边际发电机组的单位电量停机损失,以保证市场主体以更合理的心态来触发最低限价。
即便达成这样的共识,在具体价格下限的数值上,依然会存在各种争议或者多元化的选择。
例如现在国内市场就存在-0.1元/千瓦时、-0.2元/千瓦时和0元/千瓦时等几个选项,还有人主张更高或者更低的价格下限。
至少目前来看,在可再生能源补贴没有彻底取消、绿证收益长期存在的情况下,负价格的下限大概率会是普遍的最终选择。至于负价的高低,各类市场主体乃至地方政府,都可能有各自的想法。
有相关人士透露,地方政府对于更低的现货价格下限并不感冒,甚至担心负电价“蔓延”的情况可能会导致对电源投资产生影响。毕竟尽管电力供需偏紧的情况已经大大缓解,但保供依然是今明两年地方政府在能源电力话题上的第一要义。
笔者认为,发电企业显然也并不希望看到更为极限的电价下限。无论是传统能源还是新能源机组,过低的电价下限都不利于机组执行更稳妥的盈利策略。
厘清补贴和电力市场外收益、合理评估传统能源机组必开情况下的合理成本损失,是制定一个让各方市场主体都满意的价格下限的必由之路。这也是考验电力市场化改革成熟度的指标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