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双碳”目标引领下,县域分布式光伏与储能协同发展已成为推动农村能源转型、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截至2024年年底,我国分布式光伏发电累计装机达3.7亿千瓦,占全部光伏发电总装机的42%,2024年分布式光伏发电新增装机1.2亿千瓦。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泰兴市供电公司六级协理张强向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提交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县域分布式光伏与储能协同发展机制、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建议。
张强认为,在新能源快速规模化发展的同时,县域储能配套设施建设滞后、新能源与储能协同发展机制缺失等问题逐渐显现,亟须通过政策引导和技术创新实现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为此,张强建议从国家层面制定县域分布式光伏与储能协同发展规划导则,明确光伏装机容量与储能合理配比要求,并将配电网改造升级纳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重点;推行“一县一策”分布式光伏整村连片开发模式,优先在光照资源优、工业负荷高、电网基础好的县域试点建设;探索设立县域新型储能专项补贴,对配套储能系统按放电量给予相应补贴;允许储能主体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通过容量租赁、需求响应等模式获取收益。
张强说,当前县域分布式光伏开发呈现“点多面广、自发自用为主”的特点,但与之配套的储能设施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部分县域光伏开发与电网承载能力、负荷需求不匹配。储能补贴政策不明确等因素进一步削弱了市场主体投资积极性。光伏逆变器与储能系统接口不统一、充放电效率差异大,影响配微网协同效能。
张强建议,应建立县域新能源发展协同机制,统筹自然资源部门、电网企业等主体,共同探索“光伏+农业”“光伏+村集体”等创新模式;制定县域光储系统技术规范,统一储能电池循环效率、光伏逆变器响应时间等核心指标;能源监管部门可以搭建“村级光伏电站+储能”智能监控平台,并开发充放电策略优化、设备健康状态预警等功能。他表示,在新型电力系统加速构建的背景下,县域分布式光伏与储能的深度协同发展不仅是技术命题,更是制度创新课题,关键在于通过政策精准发力、标准规范引领、市场机制激活,将县域新能源资源优势转化为乡村全面振兴的绿色发展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