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前些年的亏损,火电企业认为,原因在于煤电价格联动不及时、不到位。但有关政府部门则认为,煤价上涨,电价基本联动到位。例如,2008年国家先后上调了两次电价。火电的亏损原因在于火电企业无序竞争、产能过剩,火电企业垄断僵化、管理粗放,以五大发电集团为代表的发电企业乱投资。
笔者认为,对火电亏损原因的分析,有关政府部门的分析虽然有一定道理,却无法解释导致今年以来火电盈利大起的原因。按照上述对亏损的分析,那么是不是今天盈利的原因就是企业管理水平提升了,竞争有序了呢?显然,一个企业用不到一年就提升管理水平,达到脱胎换骨,是不可想象的。
有人会说,今年火电盈利大起,是因为煤价大落。从表面看来,的确如此。但为什么煤价大落,按照联动机制,电价为什么并未应声而落呢?
所以,火电利润的大起大落的关键点在于,国家煤电联动规则中的一个联动比例——70%和30%。所谓煤电价格联动,并非足额联动,而只是差额联动。换言之,当煤价上涨推动电价应上涨1分钱时,国家电价实际上只安排调整7厘钱,剩下的三厘钱由发电企业自己消化。
发电企业是用煤大户,国家这么规定,一方面有利于促进发电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强化挖潜降耗,一方面也有利于产业链上下游相互制衡。
实践证明,这一政策设计有其合理性,尤其是政策实施之初,效果较为明显。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尤其是随着煤炭价格持续、快速、大幅上涨,其叠加效应不断放大,最终量变成质变。统计数据显示,五大发电集团这些年自我消纳30%涨价部分2004年是44亿元,2007年为202亿元,2008年为456亿元;到2011年,高达973亿元。一路升高的电煤成本到最后企业通过内部挖潜已经无法消纳,因此导致火电行业第一次“过山车”现象,火电企业出现全行业亏损。
这一基本事实后来引起了有关方面重视。2012年底,国家抓住电煤价格下行的机遇,果断将电力企业消纳煤价波动的比例由30%调整为10%。正是这一政策的重大调整,直接导致了第二次“过山车”——火电盈利大起。
应该强调指出的是,大落后的大起,仅仅是理性回归。尽管五大发电集团目前盈利水平自己同自己比增长近3倍,但其总资产利润率仅为中央企业平均数的一半略强。电煤消耗占火电企业成本70%左右,即使自行消化涨价10%,对火电企业而言,亦是一个不小的负担。
迄今为止,乃至可预见的将来,我国电能供应以火电为主的基本格局不会发生根本改观。因此,维持我国火电正常的简单再生产与扩大再生产的需要,对确保我国能源安全举足轻重。
我国火电企业利润大起大落的经验教训值得认真总结,最根本的一点必须坚持系统思维,用客观真实的数据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