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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上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由每千瓦时0.8分钱提高至1.5分钱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1-05  浏览次数:1722
    兰州11月3日专电(记者连振祥)甘肃省近日对部分电价予以调整,此次调整的价格涉及上网电价等三个方面,但不涉及居民用电和农业用电。
 
  甘肃省发改委介绍,之所以上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主要目的在于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鼓励燃煤发电企业进行脱硝、除尘改造,以解决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和燃煤发电企业脱硝等环保电价资金来源,促进环境保护。
 
  记者从甘肃省电力公司了解到,此次调整电价主要是,在保持销售电价总水平不变的基础上,燃煤机组上网电价降低1.34分/千瓦时,调整后甘肃燃煤机组脱硫标杆上网电价为0.3209元/千瓦时;同时,将向除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以外的其他用电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由每千瓦时0.8分钱提高至1.5分钱。另外,甘肃还对趸售县综合趸售电价相应进行了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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