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调整早有政策出台
据了解,热价通常分为热力出厂价格、管网输送价格和销售价格。其中,热力出厂价格是指热源生产企业向热力输送企业销售热力的价格;管网输送价格是指热力输送企业输送热力的价格;热力销售价格是指热力输送企业向终端用户销售热力的价格。
事实上,关于热价的调整,早在200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就已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煤价与热价的联动做出了具体规定。
首先,《意见》明确“热力出厂价格与煤炭价格联动”。“当煤炭到厂价格变化超过10%后,相应调整热力出厂价格。为促进热源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热源生产企业要消化10-30%的煤价上涨因素,具体消化比例由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确定;当煤价下降时,按热源生产企业消化上涨因素的同等比例核减热价下调幅度。”
同时,《意见》规定“销售价格与出厂价格联动”。当热力出厂价格调整后,“按照热力管网输送价格保持相对稳定的原则,相应调整热力输送企业对用户的热力销售价格。”其中,上调居民采暖用热价格应依法召开听证会,并对低收入居民采暖采取适当的保障措施。
这与煤电联动中对于“上网电价与煤炭价格联动”,以及在上网电价调整后“销售电价与上网电价联动”的政策内容有很强相似性。
只动了一半
“根据煤热联动政策,国内供热的出厂价已经普遍联动了,但是北方采暖地区的销售价并没有联动起来。”建设部城镇供热专家组专家徐中堂说。
据介绍,热力根据用途通常分为居民采暖和工业用汽。前者突出表现为北方冬季采暖,事实上,这也是热价联动不彻底的原因之一,因为采暖直接关系到当地民生,所以,在价格调整方面一直比较谨慎。这与居民用电价格调整,也非常相似。
“目前北方许多地区的供热价格是扭曲的。在过去几年中,价格一直没有调整到位,甚至有不少地区的热价已经许多年都没有进行调整。”徐中堂说,“这主要是考虑到热价对于民生等方面的影响,很多地区是没有进行及时调整的。出厂价和销售价之间存在的差距,通常由政府相关部门或者是当地热电联产企业承担。”
另据北京中关村节能环保产业联盟副主席程宝华介绍,在热价调整方面,以北京地区为例,居民采暖价格已经多年未发生变化。“在过去煤炭价格很高的时候,热价也没有进行调整。这也导致煤热联动政策在这方面貌似有点‘迟钝’,但是居民对于价格可能更加‘敏感’,所以在煤下行时,产生了对热价进行调整的看法。”
可以看出,上述情况的存在,导致了煤热联动政策在执行时,只实现了第一步的联动,即煤价与出厂价的联动,但是出厂价并未与销售价联动起来,因此煤价变动是无法传导至消费端的。
南北有别
“热电联产被认为是最好的集中供热热源。”据徐中堂介绍,热电联产在能源利用效率方面能达到70%,同时,在环保方面,也是锅炉房和分散的小锅炉所无法比拟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热电联产在城市集中供热的总供热量中占比在34%左右。
据了解,虽然煤热联动在北方地区没有真正地动起来,但在南方地区,情况则有些不同。另外,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热电专委会顾问王振铭也表示,“热价调整比较复杂,有的地方调整可能会频繁一些,有的地方则很少调整;居民采暖调整通常很少做调整,而工业用汽的价格则相对调整频繁一些。”
据浙江省城建煤气热电设计院福建分院高级工程师方桂平介绍:“煤热联动在福建地区的是真正联动了的。不仅出厂价与煤价是联动的,而且销售价格也已与出厂价产生了联动。在这方面,北方与南方可能存在差异,毕竟北方有很大一部分是居民采暖,而南方则更多的是工业用汽。”
不宜“一刀切”
对于当前热价是否需要进行调整,业内专家也表达了不同观点。
其中,中国城镇供热协会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孙玉庆认为:“因为各地供热成本和热价存在巨大差别,所以难以判断整体上是该上调还是下调热价。”以黑龙江为例,考虑到当地的煤炭市场和天气情况等因素,黑龙江的供热成本是最高的,但其热价只是比其他地区高一点。“由于各地情况差异明显,所以不适合‘一刀切’调整热价。应该因地制宜,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合理调整热价,促进供热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据介绍,热电联产企业的供热成本,不仅仅取决于煤炭价格,还与环保成本有着很大联系。目前虽然煤炭价格下降了,但是热电联产企业面临的环保压力,则随着国家对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要求的提高而增加了。
“从福建当地热电联产行业总体上来,目前的供热成本与此前一段时间的供热成本应该是持平的。”方桂平说,“不过,因为各地和各个企业差别较大,所以,是否采用煤热联动或者其他措施对热价进行调整,首先都应该认真核算一下供热成本与供热价格。其实这也比较容易计算。”
另外,王振铭认为:“就整体而言,近期煤炭价格的确是下降了不少,从这方面讲,降低热价的可能性很大,但是变动的幅度难以确定,应该认真计算清楚。”徐中堂也认为应该是对热价进行调整的时候了,“但是历史欠账也应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