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各省和相关能源企业正在加大治理大气污染的力度,然而,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随着雾霾日数和区域增多,人们的担忧也进一步加深。
“无论是‘大气国十条’还是京津冀治霾实施细则,都是针对关键PM2.5排放过程节点的微观层面治理,没有在宏观层面上建立起针对区域和能源生产消费行业的协同减排机制。”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教授陈彬向《中国能源报》记者表示。
多方案、多地区在行动
9月12日,就在国务院发布“大气国十条”同一天,北京市发布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未来5年,北京将突出围绕控车减油、压减燃煤、治污减排、清洁降尘四大关键领域进行治理。
从今年5月开始,天津也进入污染城市排名前十。近日,天津也启动了“美丽天津·一号工程”。到2017年,力争实现全市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全市PM2.5年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25%。
继北京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政策后,河北省的石家庄、保定、廊坊、唐山等重度雾霾地区也相继实施单双号行驶。
“不同城市,污染源结构和占比不同。在各地控制关键PM2.5排放源的基础上,针对整个区域的能源生产消费行业的宏观层面治理方案也应重点考虑。” 陈彬认为。
“各地政府除了通过行政手段提出大气污染治理措施,还应对造成燃煤污染、工业污染、扬尘污染的相关企业加大税收征收力度,通过经济手段控制污染排放。” 荷兰Twente大学环境学院教授Alexey指出。
随后,他向记者展示了自己最近刚刚向政府部门提交的“污染税征收方案”。在其方案中,政府应该为每一个企业设定污染源的最低使用量,在最低使用量范围内,企业不需要交税还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奖励;但一旦超出最低使用量后,超出部分按比例交税,并且超出量越多,交税也越多。
“这种方案不仅仅适宜污染排放企业,对汽、柴油的使用效果更明显。” Alexey解释。
能源生产消费调控应谋“一盘棋”
虽然各地区、单位已启动治霾行动,但目前全国仍未建立统一的、实质性的应对机制。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11月5日表示,将采取35项措施,把任务分解到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随着“大气10条”的进一步贯彻落实,通过5-10年的时间,大气污染的状况会得到改善。
此前国家能源局也曾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大唐等4家能源企业签订首批《首都大气污染防治重大能源保障项目任务书》,并在增加东部地区电力供应及可再生能源供应方面提出了自己的工作思路。
然而,下达指标、分解任务,政府之责重在“统筹”。治霾涉及各地区城市规划、工业发展、机动车管理等诸多方面,这意味着对多个地区、多个部门的利益进行调整。把任务分解至“重点地区、重点单位”,是否就意味着其他地区,其他单位不需要治霾?
另外,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污染程度也有差异,相对落后但污染程度较高的地区如何承担和发达地区同等的责任?
“虽然各部门、各省都有自己的解决思路,但能明显感觉到他们之间缺乏沟通,是各干各事。”一位业内专家如是向本报记者表述,“空气是流动的,因此大气治污必须联防联控。但这里又会涉及‘搭便车’问题:人人都想从别处付出中最大获利,却想本地付出越少越好。”
对此,专家建议,除了地区间和城市间的联防联控之外,还需建立部门和行业间的协作控制机制,尽早出台针对能源生产消费的整体调控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