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经济学的观点,产品的属性一般分为三类:商品属性、公益属性和介于两者之间的商品属性+公益属性。这种特殊产品属性的界定,通常在一定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时期内,根据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依其对经济与社会贡献的比重来权衡。煤层气产品就属于这类特殊的产品。它既有可在市场中交换的商品属性,又有不可在市场中交换的公益产品属性。如,企业在生产中创造的煤矿安全产品和提供给全社会大气二氧化碳减排即大气净化产品等。
目前,国家对煤层气这一特殊产品的属性基本界定为商品属性,而其公益产品属性部分基本被忽略了。产品属性的配比失衡直接导致了企业无利不投、无利不研发、投入不足、开发迟缓的局面。煤层气价格形成机制决定了企业价格系统的形成。实践证明,企业价格系统是企业管理的“粘合剂”。它可以把企业管理系统的诸要素有效地结合起来,形成一个互为依存的网络,从而发挥企业管理系统的整体功能和生产的最佳效率。因此,研究煤层气企业发展,不得不研究煤层气价格形成机制,而研究煤层气价格形成机制,又不得不研究和界定煤层气产品的属性。这是理顺煤层气价格体系,建立有利于煤层气企业发展的价格形成机制的基本出发点。
在当前情况下,建立煤层气价格形成机制既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又要发挥政府的调控作用。煤层气产业是一个新兴的朝阳产业,产业欲做强做大必须依靠有力的社会支持系统。纠正或调整煤层气产品商品属性和公益属性的配比失衡,不仅是理顺煤层气价格体系、促进产业发展的关键,也是政府调控指导的重要抓手。
从目前开发实践看,煤层气产品的商品属性在企业开发中所占比重过大,这与当今和今后一个时期社会系统发展的需求是不相符的。因此,依据煤层气产品的属性,借鉴发达国家的有益做法,政府在调整目前“失衡”的状态中,一方面,要采取保护性措施,使煤层气的商品属性在市场交换中切实享有市场商品交换的平均利润并形成价格完成商品的让渡。一方面,政府作为社会的管理者要承担起煤层气产品公益属性的购买责任。只有这样,促进煤层气产业发展的社会支持系统才能有效形成。
依据煤层气产品的价格内涵,应建立市场定价、政府购买、政策激励三位一体的价格形成机制。煤层气是特殊性的产品,它的价格内涵应分为:商品属性、公益属性和新兴产业的扶植属性。
就商品属性而言,将其推向市场是毋庸置疑的,但作为一个新兴弱势的产品直接参与市场激烈竞争,政府加以保护也是必要的。这就需要政府对进入市场并在市场竞争中的煤层气商品确立一个最低的保护价予以托底。与此同时,煤层气企业应善于实施价格联动、价格共谋等策略,从而应对竞争风险,达到共享市场之目的的利润平均。
政府购买公益属性产品指的是购买煤矿安全生产和二氧化碳减排产品。目前国家对煤层气开发每立方米0.2元的补助是微不足道的,实际差距很大。这就需要国家制定、调整、完善相关政策,尽力履行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就新兴产业的扶植性而言,主要是国家采取政策激励、财政补贴等措施对煤层气四大关键技术攻克、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和技术资源共享三个重点予以扶植。技术储备不足、技术壁垒是制约当前煤层气产业发展的重中之重,亟须国家研究制定相关政策。
综上所述,煤层气价格改革和价格机制的形成,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只要我们以科学的态度正视现实,坚持改革创新的原则,周密设计,积极推进,是完全能办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