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国务院安委会的各项部署,全面总结近两年来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剖析存在的深层次问题,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提高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努力为中央企业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土资源部等有关部门领导对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高度重视,今天专门到会并将做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学习和落实。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呈现出一些新亮点
两年来,中央企业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国家安全监管部门的有关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国资委提出的“建立一大特色体系,创造一流安全业绩”的“十二五”安全发展目标,瞄准“四个主攻方向”,扎实工作,多数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水平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根据国务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统一部署,中央企业求真务实,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不瞒隐患、不留死角,解决了一批过去长期得不到根治的突出问题。中核集团着重对核设施、铀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库等进行了安全检查,并开展“回头看”活动,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安全隐患整改到位。中国移动采取各单位自查自纠、省公司间互查、总部现场督查等形式,组织400余支检查队伍,对通信机楼、服务基站、施工现场及重点场所全面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整改。中国建筑对组织体系、责任体系、技术体系、监督检查体系、培训教育体系、投入保障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等进行认真梳理,查找漏洞和不足,针对问题抓紧完善。中国能建强化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严格资质审查,认真查找分包管理隐患,对习惯性违章等进行重点整治。
(二)安全生产管理提升探索了一些有效途径。
按照国资委管理提升活动的统一部署,各中央企业积极借鉴国内外先进企业的成功经验,深入查找安全管理“短板”,完善体系,优化流程,创新方式,工作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南方电网对标世界先进电网企业,积极推进全方位、全领域、全过程的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全面提升了企业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宝钢把安全生产工作从事后管理向事前管理转变,从管理事故向管理隐患转变,从管理应急向管理预警转变,从控制伤亡事故向提升员工职业健康水平转变,改变了传统的管理模式。中国黄金实行以“安全确认制”为核心的事故预防制度,制定了统一的确认标准和确认程序,从管理流程上遏制了违章作业、冒险作业。
(三)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具特色。
中央企业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有关部门的指导和推动下,根据行业特点和自身实际,积极有序地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一些好的做法和成功的经验值得借鉴。武钢在实现钢铁主业、相关产业全面达标的基础上,制订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推动已达标单位的持续改进,促进了标准化达标的“落地生根”。中粮集团将安全生产标准化与安全绩效评估体系相结合,梳理完善了规定、办法、标准和指导意见四级管理制度体系,实行对标管理,系统提升安全管理绩效。中广核集团从绩效标准化、现场标准化和管理标准化三个方面入手,深入推进核电项目安全管理对标一流。中国南车将安全标准化建设重点放在班组,通过班前安全讲话、工位安全达标、岗位安全提示等活动,提高了基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
(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要求基本得到落实。
国资委2011年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现场会召开以后,许多中央企业更加重视用信息化手段助推“科技兴安”,煤炭、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信息化水平有了较大提高。神华集团以安全生产重点管控要素为基础,建立了覆盖总部、子分公司、生产单位的一体化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中国有色综合利用计算机、网络、视频、通讯、卫星定位等现代技术,开发了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对重大危险源、重点岗位、重要部位进行在线监测监控。中国中铁研制开发了隧道防坍塌监测预警系统,对隧道施工的地质环境进行实时监控,有效减少了因地质因素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充分发挥通信与信息化技术优势,采用先进的云计算、物联网技术,为企业开发了以“E矿山”为代表的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为中央企业的信息化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五)应急处置能力有了一定的提高。
中央企业不断强化组织机构、预案管理、培训演练、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建立了一批功能齐全的大型应急培训基地和专业化水平较高的应急救援队伍,覆盖了煤炭、石油化工、非煤矿山、电力、通信、建筑施工、旅游等众多领域,使中央企业有效应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国家电网注重整合应急队伍、装备和物资等各类资源,在四川芦山抗震救灾工作中经受了检验,打了一场恢复供电的漂亮仗。中国海油投资10多亿元建立了7个溢油应急响应基地,配备了100多名高素质的专职应急人员和一批应急专业设备,抗击海上作业风险的基础进一步夯实。中交集团注重政企应急体系的有机衔接,坚持与地方政府联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锻炼了队伍,积累了经验。
这些新的变化,得益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土资源部等有关部门长期以来的有效监管和大力支持,同时也是奋战在中央企业安全生产战线上的广大干部职工辛勤努力、扎实工作的结果,必将对中央企业安全发展起到重要的推进作用。借此机会,我代表国资委和国资委党委,向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二、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面临的严峻挑战
虽然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出现了一些积极的变化,但我们决不能轻言成绩。必须看到,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离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较大差距,一些领域和部分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的势头仍未得到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还需要下大力气予以解决,对新形势下抓好安全生产所面临的挑战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面临的主要挑战是:
(一)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态势仍未从根本上改变,一些薄弱环节亟待加强。
从2012年以来,中央企业共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数十起,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教训十分深刻。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依然突出,分包商事故多发。坍塌、爆炸和中毒窒息三种事故类型占有较大比重。少数企业同类事故重复发生。被兼并重组企业事故多发。多年来安全生产形势较为平稳的冶金、建材、非煤矿山等行业,发生了较多、较大的事故。
这些情况的出现,暴露了中央企业生产安全管理的突出问题,这些问题多数是老生常谈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已经成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的“顽疾”,其根源在于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没有真正“入脑入心”。有的企业表面上重视安全生产,但实际上安全理念“入口不入心”,制度规范 “上墙不上脑” ,有章不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习以为常。个别企业一味追求产值和效益,忽视职工生命安全,事故多发的势头长期得不到遏制。少数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一段时期未发生事故就产生了麻痹思想,放松了监管,导致事故甚至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是安全责任落实仍有很大差距。有些企业主要领导未能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没有真正建立起有效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未能实现安全生产工作与生产经营同部署、同落实。少数企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缺兵少将,无法有效履行安全监管职能,安全管理处于松懈状态;有关职能部门安全责任模糊不清,遇到事情相互推诿,对待工作应付了事,存在责任落实层层递减、层层弱化的现象。一些企业基层员工对安全制度规范缺乏敬畏之心,只顾埋头生产,忽视自身和他人安全。
三是汲取教训不彻底。个别企业对事故原因的分析避重就轻,没有把重点放在查找引发事故的深层次原因上,致使事故的主要原因被掩盖,整改措施未跟上,同类事故重复发生。一些企业事故统计制度不健全,对轻伤事故和未遂事故没作统计,未能准确分析把握事故发生的规律,应急预案不完善,程序不严格,缺乏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最终导致小隐患演变成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是现场监管不到位。部分企业基层管理人员作风飘浮,不深入生产一线,对现场操作人员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指导,不安全行为未能得到及时发现和纠正,特别是在节假日、交接班和加班期间,监督管理出现真空,导致出现许多本来不该发生的事故。一些企业教育培训不到位,致使一线员工缺乏基本的安全常识和操作技能,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形同虚设。
五是分包管理不严格。一些企业没有建立规范的分包商资质评估审核制度,在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下和各种因素的干扰下,对分包商资质把关不严格,一些资质不全、能力不足、安全无保障的分包单位进入了中央企业的生产经营环节,带来诸多不安全因素。一些企业没有把分包单位纳入管理范围,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的现象严重,甚至对违法转包、违规分包的行为默许纵容。一些新从事工程总承包的设计单位监管力量薄弱,实际经验缺乏,未能对分包单位实施有效的过程管控。
(二)我国经济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安全生产面临新的挑战。
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增长速度换档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叠加的关键阶段,必须依靠深化改革和转型升级才能持续健康发展。中央企业必须迈过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这个槛,从偏重规模向注重质量和效益转变,从产业链中低端向价值链的高端转变,从国内市场为主向注重国际化经营转变,塑造新的竞争优势。在这个过程中,一些中央企业将进入产业链、价值链的高端,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占领未来发展的制高点;一些企业将加大股权多元化改革力度,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合资合作、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一些企业将加快整合重组步伐,开展资本、技术、产业融合,促进国有资本向优势产业集中,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行业和领域集中;一些企业将抓紧处置一批低效无效资产,尽快止住“出血点”;一些企业将淘汰落后产能,通过“消化一批、转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化解产能过剩的矛盾。面对新形势,安全生产的任务将日益繁重,挑战将更加严峻,需要超前谋划,提早准备,争取主动。
一是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对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提出更大挑战。我国经济已进入增速适当回落的平稳增长期,保增长和持续提高效益的压力将明显增大,少数企业甚至将面临生存的压力。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放松了安全生产这根弦,对安全生产的关注度就有可能降低,对安全生产的投入有可能减少,老旧设备的更新和改造有可能推迟,安全生产的隐患就可能得不到及时治理。如果再出现基层员工收入下降,队伍不稳,安全生产的基础就可能被进一步削弱。
二是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对安全生产管理效能提出更高标准。随着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推进,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企业兼并重组可能成为一种常态,安全文化的融合、管理体系的统一,对不少企业来讲都将是不小的考验。清理低效无效资产、淘汰落后产能过程中,安全生产工作将面临机构调整、人员变动造成的不连续、不稳定,如何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档、管理不削弱,是每一个企业必须提前思考的问题。一些企业进入了新的领域,安全管理体系如何跟进调整,安全生产管理方式如何转变适应,安全管理技能如何改进提升,是我们必须攻克的难关。
三是发展环境的变化对安全生产管控提出了许多新课题。股份制改革步伐进一步加快,公司治理结构更加复杂,股东的诉求多样,股权多元化企业的安全监管成为需要研究探索的新领域。劳动力供求关系的变化,用工制度的调整,对员工队伍、分包单位、外协力量的安全监管难度加大,需要我们重新审视调整原有的人力资源管理方式。新媒体、新传播方式异军突起,网络成为重要的信息传播渠道,在事故处置和应急救援过程中,如何正确引导舆论,及时准确向社会披露真相,这也是一项刻不容缓的工作。
四是突发事件增多的趋势对应急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随着“走出去”步伐的加快,中央企业海外业务越来越多,在境外项目较为集中的非洲、中东、中亚、东南亚、南美等地区,一些国家政局不稳、社会动荡,绑架、抢劫、恐怖袭击等公共安全事件时有发生。由于全球气候变化、地壳运动频繁,洪水、雨雪冰冻、泥石流、滑坡、坍塌、地震等自然灾害多发,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重大威胁。这些情况要求中央企业的应急管理意识、防控机制、处置能力必须全面加强。
三、下一步做好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主要要求
当前全国正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企业改革发展进入攻坚阶段,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央企业必须把做好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摆到更加重要位置,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强化四种意识,夯实五个基础,做好六项工作,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强化四种意识,提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
一要强化“红线意识”。安全生产事关人民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必须作为企业工作的重中之重。中央企业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国家法律法规中有关安全生产的禁止规定,以及国资委制定的《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国资委令第24号),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不能踩、不准碰的“红线”,中央企业必须遵守、不许逾越,决不能打折扣、搞变通。
二要强化“责任意识”。安全大于天,责任重于山。各中央企业要带头作表率,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必须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的要求,层层落实责任,生产经营延伸到哪里,责任体系就要覆盖到那里,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三要强化“守法意识”。依法依规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前提和保障。各中央企业要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严管严抓。要继续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禁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坚决治理纠正违章违规行为;坚决杜绝违规分包、违法转包,盲目压缩工期、擅自更改工艺流程等行为;严格遵守事故报告规定,决不允许出现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的现象。去年以来,个别企业出现了瞒报事故的情况,这种恶劣行为严重损害了中央企业的形象。对此要引起高度关注,对这类错误行为决不能姑息纵容,必须从严从重查处,以儆效尤。
四要强化“服务意识”。各中央企业要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转变工作作风,放下身段,深入一线,帮助基层“把好脉、开好方、服好药”,坚决避免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要创新督查方式,注重工作实效,力戒“走马观花”、“蜻蜓点水”,对于发现的问题,要指导基层制订整改措施,抓好跟踪落实,确保隐患得到消除。
(二)夯实五项基础,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一要在制度执行上下功夫。长期以来,制度执行不够到位一直是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的软肋,必须要有过硬的措施和强有力的手段,建立“违章必惩、违规必究”的机制,确保标准执行不走样、制度落实不变形。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执行制度的模范,并强化对基层单位的监督检查,坚决刹住有章不循、有禁不止的不良之风。要加强一线员工的事故警示教育,全面提高遵章守法的自觉性。对那些视规章制度为儿戏,把安全生产要求置若罔闻并屡教不改的害群之马要严肃处理。兼并重组企业要尽快缩短磨合期,避免安全生产制度执行出现“排异”现象,切实发挥“一加一大于二”的协同效应。
二要在加强班组建设上下功夫。班组是安全管理的前沿阵地,各中央企业要将班组建设作为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重点来抓,推动班组建设上水平、基层管理上台阶。从班前讲话、安全技术交底、安全交接班等基础工作入手,把生产作业要求、安全管理措施、事故防范技能落实到一线员工。加强班组长队伍建设,既要大胆压担子,又要充分给权力,解决班组长铁面无私抓安全的后顾之忧,充分发挥好班组长的排头兵作用。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岗位练兵活动,使广大员工能够做到风险知晓、任务明确、工序清楚,确保生产作业无违章,突发事件能处理。
三要在汲取事故教训上下功夫。事故是反映安全管理漏洞的一面镜子,要从血的教训中得到警示、受到教育、看到差距、找到症结,彻底整改,避免同类事故重复发生。各中央企业对事故原因的分析,要敢揭伤疤、刺刀见红、直指要害。要举一反三,深入研究落实防范事故的有效措施,补齐安全管理短板。要全面开展未遂事故、轻伤事故的统计分析,找出事故规律,摸清事故苗头和倾向,有的放矢,关口前移,把事故遏制在萌芽状态。
四要在加强分包队伍管控上下功夫。分包队伍管理是制约安全管理水平提升的“瓶颈”。各中央企业要把分包单位和劳务人员统一纳入企业的管理,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培训、统一奖惩,并加强作业过程的管控。要把好准入关和审查关,全面推行“谁审查谁把关、谁批准谁负责”的制度。加强对分包队伍的分类管理,对新进入的队伍,要从资质、能力、业绩等方面严格审查,严禁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队伍混入中央企业;对现有分包队伍要从严筛选,稳定一批人员素质好、管理能力强的单位,培训一批遵章守纪、服从管理但能力稍有不足的单位,淘汰一批资质不全、管理混乱、事故多发的单位。需要强调的是,建筑施工企业要认真落实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建筑施工领域工程承包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综合〔2012〕26号)要求,下大力气扭转分包单位事故多发的不利局面。
五要在提升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上下功夫。应急管理是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最后一道屏障,必须筑牢筑实。各中央企业要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号)和《中央企业应急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31号)为契机,细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组织体系,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强化政企联动,重大隐患要及时向地方政府汇报,主动与地方政府应急预案做好衔接,统筹配置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和物资,共享区域应急资源;加强培训演练,提高各级企业负责人的应急指挥能力、作业人员的自救互救能力,确保紧急情况下的科学施救、有效施救。要按照《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境外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发规划〔2013〕42号),做好对项目所在地的安全风险分析和评估工作,提高外派人员的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最大限度规避风险。
(三)做好六项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全面好转。
一是扩大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成果。中央企业已开展了一段时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但隐患排查治理任重道远,要继续深化,用好成果。要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真正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暗查暗访,特别是要深查地下管网这样的隐蔽致灾隐患。要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责任制,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务必见到实效。对前段时期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尚未完成整改的难点问题,要按照“定方案、定责任、定资金、定时限”的要求,确保隐患逐一消项;生产经营较为困难的企业安全投入不能缩水,安全标准不能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必须得到保障;对在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亮点”和好的做法,要进行全面梳理和汇总,大力推广应用,并提升固化为制度;对涉及长治久安的深层次问题,要深入研究,大胆探索,争取在建立长效机制方面取得突破。
二是切实加强组织机构建设。11月26日,在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上,张毅书记已经对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我再强调一下,目前,仍有部分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不健全,对中央企业来讲,实属不该。尚未设立独立安全监管机构的一类企业,要按照《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21号)的要求尽快设立,并配足专职人员。基层单位特别是建筑施工项目部要按照有关规定,配齐合格的安全监管人员,保障对现场生产作业的有效安全监管。一类企业要全面推行安全总监制度,总部必须设立安全总监,协助企业负责人统筹协调安全监管工作,提高安全监管效能;非一类企业安全风险较高的下属单位,也可参照推行安全总监制度。企业负责人要支持安全监管人员尽职履责,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并在薪酬待遇、提拔任用等方面予以倾斜,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提高岗位的荣誉感。
三是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煤炭、非煤矿山、建筑、化工等行业的中央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起步早、行动快,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要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并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向纵深推进,在技术拓展、产品研发、装备更新、系统升级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其他企业要迅速跟进,把这项工作放到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实施方案、选择适用技术、落实专项资金,学习借鉴好的做法,结合实际,加快推广应用,努力实现赶超。
四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各级企业要按照有关标准要求,从规章制度、装备设施、现场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报告、绩效评定等环节入手,全面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状态,并持续改进。尚未完成达标任务的企业要在统筹考虑、合理安排的基础上,制定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进度,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工作保障,有序推进,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已达标的企业要继续努力,不断进步,争取达到更高的标准。在开展标准化工作的过程中,要做好与现有安全管理体系的衔接,分析与标准化工作要求的差距,找到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完善有关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的保障能力。
五是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培训教育。中央企业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和国资委有关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各级企业要落实责任,保障投入,配足师资力量,编制针对性强的教材,分层级开展安全培训工作。要做好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提高新员工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对未参与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员工,坚决不予上岗和任用。要加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确保到“十二五”期末,这三类人员100%持证上岗。
六是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岁末年初历来是事故高发期,各中央企业要根据冬春气候特点,统筹安排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建筑施工、煤炭生产企业要严格按照生产能力和工艺规范进行生产,严禁抢进度、赶工期;冶金、石油化工企业必须遵守设备设施的检修、保养规定,不得推迟检修期,杜绝“带病”生产作业;电力、通信企业要加强巡查,提升对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造成大面积停电或通信中断事故的应对处置能力,保障线路畅通;交通运输企业要加强飞机、船舶、车辆的安全检查,消除故障隐患,并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采取防冻防滑措施;其他中央企业也要结合实际情况,抓紧对基础设施和设备进行巡检和维护,做好防寒防冻的应急准备工作,确保正常运行。冬春时节,风干物燥,各中央企业要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再先进的理念和意识,再完善的措施和手段,如果不能落到实处,都是纸上谈兵,解决不了实际问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关键在于真抓实干,做到主体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应急救援到位。最后,我再强调三点:
第一,要“动真碰硬”。抓安全生产工作就是要有股子“狠”劲,在涉及原则问题上,敢于坚持正确的立场和观点,对歪风邪气决不妥协、决不让步,就是要“敢当铁匠硬碰硬,不做瓦匠和稀泥”。事故原因剖析和隐患排查,敢于自揭家丑,就是要“哪壶不开提哪壶”。安全生产问责要严字当头,不讲情面,就是要有“刮骨疗毒”的勇气。下一步,国资委将修改完善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对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进一步从严处罚。
第二,要“上下同心”。安全生产工作要凝聚共识、形成合力,防止出现“上面热、下面冷”,“上面重视、下面轻视”的现象。总部管理人员要“接地气”,基层单位要会想会干,敢抓敢管,切实保障制度落得下去、体系运转顺畅。
第三,要“持之以恒”。安全生产不能“平时不烧香,临时抱佛脚”,忽视日常管理,出了事故痛心疾首,风头一过又我行我素。安全生产功夫在平时,要有股子韧劲,要年年抓、月月抓、日日抓。
同志们,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以对党、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求真务实、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为做强做优中央企业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