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是经济大省,也是能源大省,山东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工作。山东能源监管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指示,按照国家关于直接交易试点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会同有关部门,紧密结合山东实际,制定了上述方案,经反复征求意见,形成最终稿报省政府同意并上报国家能源局备案后正式印发。方案明确由山东省政府分管秘书长牵头成立电力直接交易工作班子,山东能源监管办、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物价局、国网山东公司作为成员单位,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
接下来,山东能源监管办将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依据国家能源局关于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交易规则和机组准入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直接交易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推动电力企业与用户节能降耗,促进山东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