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执法检查组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日期:2013-08-31 11:02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27日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加强规划、均衡发展、落实制度与会人员纷纷为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开出药方。
  法是利器,是规范,是硬的约束。如果没有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到今天这样一个水平是不可想象的。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陆浩说,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大大减少了一次性化石能源的消耗,为节能减排、保护环境作出了巨大贡献。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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