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2-12 08:52
国家能源局2月10日公布《关于电网企业回购电源项目自建配套送出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电网企业最迟在2018年前完成对电源项目自建配套输送线路的回购。
这是继去年原国家电监会发布《电源项目自建配套送出工程监管通报》(下称《通报》)后,相关部门对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遗留下的电厂自建配套线路问题进行又一轮整治。
国家能源局此次要求电网企业用最少2年、最多5年的时间,将现有电厂自建的配套输送线路回购。知情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去年已经有不少省份启动了回购工作,经济效益较好的线路回购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