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电上网电价调整需把握好度
日期:2013-09-25 10:12
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在保持现有销售电价总水平不变的情况下,主要利用电煤价格下降腾出的电价空间,适当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除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以外的其他用电征收标准由0.8分/千瓦时提至1.5分/千瓦时)、脱硝电价标准(由0.8分/千瓦时提高到1分/千瓦时),新增除尘电价(0.2分/千瓦时),以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鼓励燃煤发电企业进行脱硝、除尘改造,改善大气质量。
  根据目前我国全社会用电量数据(2012年为49591亿千瓦时)来看,任何电价方面的微小调整,都意味着每年数百亿元的资金流动。而这些资金的流动,也必
1/8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2/29 1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