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关于贵州电网2016年-2018年输配电价的批复
日期:2016-06-13 10:07
贵州省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核定2016年至2018年贵州省电网输配电准许收入及价格水平等问题的请示》(黔发改价格[2016]13号)收悉。经商国家能源局,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来的贵州电网2016-2018年监管周期输配电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见附件。请按照上述输配电价水平,调整终端用户目录销售电价,并报我委备案。以上电价自2016年3月15日起执行。

二、积极推进发电侧和销售侧电价市场化。参与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由用户或市场化售电主体与发电企业通过自愿协商、市场竞价等方式自主确定,电网企业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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