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7-04 08:52
2012年,因饱受小区内变压器低频噪声的困扰,已头痛失眠多年的黄女士,晨起时突然跌倒致头部受伤,造成八级伤残。随后,黄女士将小区房产开发商告上了法庭。昨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作出维持一审的终审判决,涉案的海安县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阳光嘉园分公司赔偿黄女士26万余元。
2009年4月,黄女士与开发总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向阳光嘉园分公司缴纳房款后取得阳光嘉园的新房。2011年4月,黄女士对新房装修后入住。不久,设置在小区一楼内的变压器产生低频噪声,对该住宅楼内部分住户生活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