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逐步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 每年减少电费约30亿
日期:2013-06-08 08:20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通知,决定逐步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规范各类销售电价的适用范围。

通知提出,要逐步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将现行主要依据行业、用途分类,逐步调整为按用电负荷特性为主分类,把现行居民生活、非居民照明、商业、非工业、普通工业、大工业、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等8大类销售电价,逐步归并为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工商业及其它用电价格3个用电类别,每个类别再按用电负荷特性进行分档。
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各类销售电价适用范围,明确将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公用附属设施用电,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社会福利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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