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6-01-05 07:49
费用,下同)达到500万元(含)以上的,最高按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5%给予资金支持,单个项目年度支持资金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2.支持企业集聚发展。加快吸引和促进一批氢能企业发展,支持各类优质的氢能企业集聚,对符合经开区氢能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经综合评估,可给予每年度不超过500万的综合性支持。
3.支持企业做大做强。聚焦育早育小,对氢能企业营业收入当年首次达到2000万元的,给予其管理团队及技术骨干一次性不超过30万元奖励。强化梯度培育,对氢能企业营业收入近三年首次突破5000万、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