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1-14 10:51
能源局派出机构三定方案终于尘埃落定。记者获悉,10月31日,中央编办印发了《中央编办关于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设置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3〕130号)。国家能源局分别在华北、东北、西北、华东、华中、南方设置6个区域监管局;在山西、山东、甘肃、新疆、浙江、江苏、福建、河南、湖南、四川、云南、贵州12个省(自治区)设立监管办公室。
据了解,此前未设立省办的地区此次仍未新设机构。
区域监管局及省级监管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在所辖区域内,监管电力市场运行,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监管电网和油气管网设施的公平开放;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