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9-12 08:55
11日,江苏卖电第一人扬州市江都区丁伙镇纣墩村居民朱启杰收获了他实施个人光伏发电的第一桶金:2个半月的销售电费共计359.70元。这是江苏省居民实施个人光伏发电收到的第一笔售电费。
这是您的销售电费359.7元,您请收好。11日下午3点,扬州供电公司工作人员来到江都区丁伙镇纣墩村居民朱启杰,为他们送上销售电费。
朱启杰家采用的是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方式实施个人光伏发电,此次结算费用,是6月5日至8月19日期间发电上网的电量售电费,这2个半月内,共发电1496.5千瓦时,其中自用705.96千瓦时,其余790.54千瓦时电量则上网售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