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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配电变压器推广实施细则
日期:
2013-05-09 08:36
息化部会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有关机构对推广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年度终了后30日内,省级财政部门提出年度补贴资金清算报告,上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八)财政部将根据地方上报的补贴资金清算报告及工信部出具的监督检查意见,对补贴资金进行清算。
七、罚则
1.对企业弄虚作假,采取通报批评、取消高效节能变压器推广资格、列入诚信黑名单并在媒体上曝光、追缴补贴资金并加倍处罚等方式予以处罚。
2.对未按规定进行检测或出具虚假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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