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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配电变压器推广实施细则
日期:
2013-05-09 08:36
效为2级及以上水平,具体能效指标要求见附件1;
2.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能效检测和节能产品认证(进入第一批推广目录的产品应在目录公布后三个月内通过节能认证);
3.在中国大陆境内生产和使用;
4.近三年内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该品牌产品无不合格。
二、推广企业条件
申请高效节能变压器推广的生产企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年推广高效节能变压器容量不少于10万kVA,且企业变压器产品年销售额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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