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等六部门:退役风、光设备循环利用指导意见出台
日期:2023-08-17 10:07
、利用、处置过程的污染控制问题,研究制定废弃风电光伏设备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生态环境部负责)

(四)培育重点地区和企业。结合各地风电、光伏设备生产和退役情况,指导支持部分重点区域建设退役新能源设备循环利用产业集聚区。(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支持中央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率先加强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建设一批重点项目。(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四、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对退役风电、光伏设
15/25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1/12 0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