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电力体制改革遇阻 价格部门“喊冤”
日期:2013-10-29 09:42
述人士认为,行业管理应该从事前监管向事后监管转移。价格改革的方向是具备条件的市场形成,不具备条件的由政府监管,绝不是把定价权由价格部门横向转移至掌握审批权的能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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