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力体制改革十年 再次回到起点
日期:2013-11-04 10:42
权力,包括市场准入、退出以及投资要求等,前者仍在发改委价格司手里,后者由于国家电网在系统内迅速的收权,也被挡在行业之外。在这种缺乏实施行业监管的手段和资源的窘境下,电监会缺乏权威性在所难免。

另外,有研究者已经指出,只有用户容量相对饱和,电网容量和发电能力都有富余的情况下,厂网分开、竞价上网的改革才能真正发挥作用,当时也不具备这个条件。

于是,颇有讽刺意味的是,在理想色彩浓烈的市场化为导向的改革方案下,中国的电力改革逐渐形成了具有绝对垄断权的巨型国企。

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说到电力改革,一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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