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输配财务分离试点再探电改
日期:2013-11-06 12:54
考虑电网企业的国有属性、政府和电网企业的关系,现阶段我国无论是输配分开,还是售电分开,都不适合采用产权分开的方式,可以因地制宜采取管理分开和财务分开。最后通过所有权分离剥离资产所有权以达到输配电分离的目标。上述原电监会人士表示。

我国可以放开大用户的同时,在电网企业实行售电业务独立核算,允许独立配电公司参与市场,推进售电侧开放,推进输配分开。另外,现阶段电力批发市场的建立比启动零售市场改革更为紧迫。

试点先行 避免负面效应

原国家电监会于2011年底颁布了《输配电成本监管暂行办法》,将输配电成本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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