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电网拆分“反对派”:横向拆分电网无益甚至有害
日期:2013-11-13 09:43
业历史沿革和体制改革路径存在较大差异,其电力市场交易、调度和输电模式也不尽相同。基本模式有三类:一是独立系统运行商模式,调度机构与交易机构合一并独立于输电公司,以美国ISO/RTO模式为代表,加拿大、澳大利亚、阿根廷等也采用这种模式。二是输电系统运营商模式(TSO),调度系统与输电公司为同一个机构,而电力市场交易由独立的交易机构负责,欧洲大多数国家都采取这种模式。三是调度机构、交易机构、输电公司各自独立的模式,如巴西、2012年前的俄罗斯。

当前我国电力调度包括指挥、规划、配置、准入、交易、信息、技术等七类职能
4/10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1/16 1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