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下放小水电上网电价定价管理权
日期:2013-09-04 10:42
为进一步简政放权,简化审批环节,推进价格政务公开,方便群众办事,9月15日起,我省决定扩大委托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对小水电上网电价定价管理范围。
  据介绍,总装机容量在501-1000千瓦(含1000千瓦)小水电站的上网电价核定或调整,委托各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审批。总装机容量在500千瓦及以下水电站的上网电价核定或调整,委托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审批。据了解,新建电站实行价格上限约束的经营期电价机制,新建水电站上网电价按照省发改委赣发改商价字[2012]2498号有关规定测算,核定上网电价不得高于上限价。为鼓励有调节性能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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