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5-24 08:04
,同比增长9.1%,增速比上年同期降低3.3个百分点,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的贡献率为22.0%;受阶梯电价、气温等因素影响,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222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4%,增速比上年同期降低13.0个百分点,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的贡献率为7.0%。
图1: 2012年以来分月全社会用电量及其增速
分地区看,1-4月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超过全国平均水平(4.9%)的省份有13个,其中增速超过10%的省份为:新疆(30.6%)、云南(14.3%)、青海(12.1%)、甘肃(11.7%)、广西(10.9%)和海南(10.4%);全社会用电量增速为负的省份为:湖南(-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