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韩签署“核事件信息交换体系”协议
日期:2013-12-16 09:01
拟初期表现得非常积极,我们很重视该协议。韩国核安全与安保委员会总负责人李载成称。
  实际上,早在11月28日,中日韩三国在杭州举行的第6届中日韩最高层管理人员会议上就构建该体系已达成初步共识。
  协议规定,一旦发生国际核安全与辐射事件二级或二级以上事故,以及涉及公众利益的一级事故,各国核监管部门必须快速通过邮件和电话,向另外两国通报。
  据韩国媒体报道,根据协议,事发初期,当事国需向本国国民和邻国同时迅速通报事故的基本情况;事故持续阶段,当事国需提供更为专业的灾难分析和技术信息。即使未向本国公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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