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2013年1-11月份电力工业运行情况
日期:2014-01-21 09:07
量的比重为73.3%,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的贡献率为67.4%;第三产业用电量573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8%,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11.8%,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的贡献率为16.2%;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625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4%,增速比上年同期低1.2个百分点,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12.9%,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的贡献率为15.6%。

地区看,1-11月份,全社会用电量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7.5%)的省份有13个,其中增速高于10%的省份为:新疆(32.4%)、重庆(12.6%)、青海(12.5%)、安徽(12.5%)和云南(10.6%);全社会用电量增速最低的三个省份分别为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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