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2-08 09:37
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2013年14号),要求重点控制区域 (19个省的47个城市)新建燃煤机组自2013年4月1日起全部执行特别排放限值,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为20、50、100毫克/立方米;对于现役机组,位于重点控制区主城区的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特别排放限值,非主城区的在十三五期间执行特别排放限值。2013年9月,大气国十条颁布,对电力行业节能减排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地方政府相继出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如,北京发布 《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河北省印发《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