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2015年底前完成电网、电源项目回购工作
日期:2014-02-11 09:27
国家能源局周一发布《关于电网企业回购电源项目自建配套送出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指出对国家核准文件中明确要求电网公司建设,或国家政策要求电网公司建设的大中型可再生能源送出工程,或经厂网协商先由发电企业垫资建设的、现发电企业提出回购申请的自建配套送出工程项目,原则上在2015年底前完成回购工作。

《通知》要求,少数经营困难的省级电网企业,最迟2018年底前完成。对小型可再生能源项目配套自建送出工程,厂网间要加强协商,鼓励有条件的电网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回购工作。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要共同做好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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