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3-29 13:57
省辖市发展改革委是电网项目的投资主管部门。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全省电网规划和项目管理协调等工作。
各市发展改革委依据电网项目分级核准权限,负责本辖区内电网规划和项目管理协调等工作。
第二章 规 划
第四条 电网项目应当符合电网规划,在规划指导下分年度实施。
第五条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开展省级电网规划编制、修订和审定等工作。
各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地区电网规划编制和修订等工作,并做好与省级电网规划的衔接。
第六条 电网规划应当进行电力电量平衡分析,研究电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