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电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全文)
日期:2016-03-29 13:57
划核准;

(三)非跨市110千伏及以下电网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核准。

第十五条 电网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依据电网规划,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单位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单位评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发电企业或电力用户投资的用户自建接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协调电网企业,明确接入公共电网的技术条件和系统方案。

第十六条 电网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编制项目申请报告,报送相应的项目核准机关。省发展改革委核准的电网项目,项目申请报告由具备相应专业、服务范围的乙级及以上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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