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试点方案
日期:2016-04-18 09:11
业、售电主体和用户可自愿到交易机构注册成为市场交易主体。
5.引导市场主体开展多方直接交易。有序探索对符合准入标准的发电企业、售电主体和用户赋予自主选择权,确定交易对象、电力电量和价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输配电价向电网企业支付相应的过网费,直接洽谈合同,实现多方直接交易,短期和即时交易通过调度和交易机构实现,为工商企业等各类用户提供更加经济、优质的电力保障。
6.鼓励建立长期稳定的交易机制。构建体现市场主体意愿、长期稳定的双边直接交易市场模式,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干预市场主体的合法合规交易行为。直接交易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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