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体制改革应从产业链企业定位入手
日期:2014-03-12 13:36
同时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之间也无法形成有效的竞价上网,电力直供也难以有效推广。也就是说,在目前电力价格管控机制下,电网企业给予发电企业直供的市场机会并不多,从整体利益角度出发,发电企业也难有持续动力推动电力直供。

在目前产业链的环节中,需要根据这些企业的垄断与市场化特征进行差别化定位,从而在改革方向上进行明确:对于发电侧及产业链前端煤炭企业,更多在保障稳定性的前提下进行市场化的定位,而对于电网企业,考虑到老百姓的基本电力需求,需要关注电网企业公益性的定位,更多是核定成本基础上的监管功能的完善与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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