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6-12 08:05
下列六个方面。
1、成立地区是否被列为电改试点。
电力交易机构的组建属于重大改革事项,中央9号文明确要求,对于售电侧改革、组建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等重大改革事项,可以先行先试,在总结试点经验和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再全面推开。因此,对于交易机构的组建,中央是非常慎重的。笔者认为,根据中央文件,在全面推开之前要完成三项工作:一是先行先试,完成试点工作;二是总结试点经验;三是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发布的配套文件《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则对中央的要求进行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