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必须改变五个现状
日期:2016-11-28 09:54
新一轮电力市场化改革轰轰烈烈,从降电价角度看,成绩斐然。但从市场化改革的核心竞争性电力市场建设角度看,进展并不明显。为使电力体制改革顺利推进,以下五个现状须尽快改变。
  现状一:大用户直接交易有利无责
  真正的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是电力双边交易市场构架的重要组成部分,遵循交易自由、自负其责这一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则。依此原则看,现行大用户直接交易,有双边交易之形,无双边交易之实:一是发电企业能够与之直接交易的大用户,并非基于市场选择,而是由地方政府确定,具有明显定向优惠性质;二是没有平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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