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对设备供应商资质造假、违规转、分包等行为出重拳
日期:2014-04-18 08:14
件承诺签订合同,或私自更换、修改合同内容,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7.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8. 违法转包、违规分包合同;

9. 为降低成本,以旧充新或以次充好生产产品(如废旧硅钢片、电磁线,回收变压器油等);
10. 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但拒不进行召回;

11. 供应商原因造成产品在运输途中损坏严重,并拒绝调换;

12. 不按合同约定交货,造成严重影响;

13. 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指导,或售后服务不到位情节严重;

14. 隐瞒在经营活动中重大违法记录和质量事故;

15. 拒绝业主或业主指定的有关部门(单位)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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